“你练字的目的是什么?”
徐景行头也不回的问了一句。
“陶冶情操,🚏升华自己,🕔这个答案还可以吗?”
回答徐景行的是早偷偷的溜上来倚♆🆌在门框🟏🜉上一眼不发的于明秀。
徐景行这才放下手里的纸团,笑道“这个答案很标准,”然后转移☎话题“饭做好了?”
“快好了,上来🟗🝑喊你这个大胃王,保准能让你吃的饱饱🁃的得。”
“面食?”徐景行注意到于🞮🗥🝰明秀围♆🆌裙上沾染的面粉,笑眯眯的道“面食确实挺耐饥。”
“🄓没办法,我🚏最拿手的就是面食,♆🆌就说吃不吃吧?”
“吃,当然♌🕓要吃,我也挺喜欢吃面食,大馒头、面🅱条啥的都能吃很多。⛾”
“那就来吧,保准不会让你失望,”于明秀勾勾手指,转身下楼,下楼的时候似💵🖑👶是随意的说道“🖝大艺术家,给点意见?”
什么意见?
哦,是练字的事儿。
这女人,不会是为了接近我才练字的吧?
很有这种可能,因为书房的那些东西都💤📶是新近置办的,别的东西不太好分辨日期,可常用的毛笔却不同,一支新毛😩🄂笔从开锋到秃掉,不同时期的状态都是不一样的,经验丰富的书家一看毛笔笔头的状态,就能判断出毛笔主人练字的勤恳程度和时间长短。
徐景行从小练字,虽然七岁之前的记忆都没了,但🅱就算从七岁算起,他用坏的毛笔也是以箩筐来计算的,不然他哪里能有现如今的书法水平高。
也因此☾🄽他一看于明秀书房笔海里笔架山上那两只开了锋的毛笔,再看那根墨锭的磨损状态,以及羊毛毡上的残墨,就知道于明秀练字也就是最近一段时间时间的事情,绝对不⛋😵超过三个月的那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