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,他提笔写下章程,作为今后的行事准则。
第一,必须守法经营。
第二,国内女子坚决不碰,只从海外购买少女。
第三,不能直接跟官员有利益来往,否则鬼知道哪天被牵连。
至于“阿兰若院”的经营,李邦彦也有了新思路。
培养出的顶级异族女子,作为招牌对外营业,也就是所谓名妓那个套路。
他主要靠表演费、住宿费、餐饮费营利,至于菩萨蛮跟不跟客人睡觉,那是两情相悦的自由恋爱,跟李邦彦本人全无关系。
实在有客人要给菩萨蛮赎身,李邦彦就收钱解除雇佣合同,但这笔赎身钱必须给得足够多。
其他次一级的异族女子,则签署私雇合同,相当于养在家里的歌舞姬。私雇合同可以转卖给私人,不走阿兰若院的账目,只要不是价钱低得离谱,就不怕因为送美女而涉嫌贿赂官员。
李邦彦的最终商业目标,是打造真正的洛阳樊楼。
等攒足了钱,他就买地大兴土木。
而且还要做得正规,要完全符合大明律法!
……
工部尚书官邸。
忠仆来到书房,先观察四周无人,再关闭门窗说道:“相公,这个月的孝敬钱送来了。”
一把大明宝钞拿出,足足有四千多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