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Z小说>奇幻>我刷视频通古代,古人都亚麻呆了 > 第217章 我的大明我做主
    经过吴元年(1364年)、洪武六年(1373年)、洪武二十二年、洪武三十年四次修订,最终完成了《大明律诰》“刊布中外,令天下知所遵守。”

    在具体的治国方面,朱元璋以元末“朝廷暗弱,威福下移”,纲纪败坏,官吏骄恣,从而致使元朝倾覆,顺帝北迁作为教训,立国后采取了“治乱世用重典”的原则。

    朱元璋始终认为“胡元以宽而失,朕收中国,非猛不可”。

    以此思想作为指导,如在刑名制定方面,明朝对“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”一类非直接侵犯君主政权的犯罪量刑轻于唐律。

    但对“盗贼”及“帑项钱粮”之类直接危及专制统治的重大犯罪量刑则重罪加重,法外用刑,狂诛滥罚,制定了族诛、断手、刖足、阉割为奴、挑筋去膝盖等一系列法外刑。

    洪武十五年(1382年),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,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,并授以侦察、缉捕、审判、处罚罪犯等权力。

    锦衣卫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,由皇帝直接掌控。

    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,俗称“诏狱”,诏狱里采取剥皮、抽肠、刺心等种种酷刑。

    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,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。

    朱元璋派出大量名为“检校”的特务人员,暗中监视。

    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废除了锦衣卫及其特权,以及一些比较残酷的刑法。

    朱元璋出身贫苦,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,又鉴于元朝的政治混乱,故以猛治国。

    即位后在全国掀起了“反贪官”运动,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。

    首先,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。

    从地方县、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,只要是贪污,不管涉及到谁,决不心慈手软,一查到底。

    其次,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中,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,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,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。